中德买卖合同制度的比较下
中德买卖合同制度的比较(下) (一)《合同法》第151条规定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并不是与履行不能概念联系在一起 在德国法中权利瑕疵担保制度是与履行不能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权利瑕疵的原因必须在买卖合
中德买卖合同制度的比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