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大全学生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大全-学生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号令制定本规定。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大全-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 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以及教育部号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生。 第三条 学院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 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 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 人。 第四条 学院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 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 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 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 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化 第二章 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院 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 会服务、勤工俭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 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 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 者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工侵犯其人 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 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以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章 学籍管理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新生请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