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 ”指检验、检
v1 .0 可编 辑可 修改 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 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 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 ”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 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 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 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具体项目和危急 警戒值见附件。 二、具体操作流程: 1、检验科流程:当检验出现“危急值”时,检验者首先要确认 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然后立即电话告知有关科室医生或护 士,了解病情及标本采集情况,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 的情况下,经过复查后,才可以将检验结果发出;临床医生和护士在 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 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果结果与上次一致 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验科应重新向临床报告“危急值”。检验科 “危急值”报告人须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 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 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具体到时、分)、报告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