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风景区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第五分公司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大黄庄南里1号 承包方: 金坛市腾泰建筑劳务公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第五分公司 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大黄庄南里号 承包方:金坛市腾泰建筑劳务公司 51 住所:金城镇北环西路号 A3-1#3-2#3-6#3-7#PT-1# 工程名称:万科假日风景区、、、、楼及周围地下车 6㎡ 库建筑面积:约万 本分包工程地点: 秦皇岛市海港区北部工业区中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万科假日风景 A3-1#3-2#3-6#3-7#PT-1# 区、、、、楼及周围地下车库(以下简称工程)的本 2024 78 分包工程(以下简称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于年月 日在工程所在地订立本合同。 一、派驻施工现场代表 1.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 路长海 先生,如总包商更换需提前7 日通知承包方。 1.2承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分包项目经理为 付家云 先生,如分包商更换需提前 7日通知总包商。未经发包方许可,承包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必须 常驻工地。 1.3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合同文件和其它有效文件均由其 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1.4以上人员的有效签字样本均须在总包商项目合约商务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 案,同时其签字具有不可替代性。 1.5发包方和承包方代表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与指令,均被认为已经传达至承包 方。 二、分包合同文件 2.1分包合同的构成、解释顺序及分包商的一般认识 本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或岐义时,应按以下 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在同一序列中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 原则:如总包商对该含糊或岐义向分包商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澄清,则以此 类指示为优先解释文件。 A、本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B、中标通知书及中标方接受函。 C、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往来的备忘录、会议纪要、往来信函、洽商变更、 工程令等过程文件。 D、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分包工程标准、规范等)。 E、工程图纸(含注释)和技术说明,二者若发生岐义,以最高标准解释为 准。 F、承包方对应本分包合同造价的报价明细和报价构成。 G、承包方的投标文件。 2.2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图纸套数 2套,该图纸分包商不得私自复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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