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一、经过灭菌的物品应标有物品名称、灭菌日期、灭菌指示 带、有效期和签名。二、包装完整并且无破损和潮湿。三、所有无菌物品如未受污染在有效期之内均可使用。四、无菌物品应放置在清洁、干
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过灭菌的物品应标有物品名称、灭菌日期、灭菌指示带、 有效期和签名。 二、包装完整并且无破损和潮湿。 三、所有无菌物品如未受污染在有效期之内均可使用。 四、无菌物品应放置在清洁、干燥和无尘的专柜中,按有效日期 的先后顺序排列、使用,做到先期先用。 五、购买的无菌物品在放入无菌区之前应除去外包装,并由医 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每半年一次作随机抽查。抽查内容包括合格证、注 册证及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破损,消毒灭菌标志、生产批 号、厂址、消毒日期及有效期等,已过期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不得再 次灭菌使用。 六、可重复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必须常规检查有效期并登记,已 经过期的应重新灭菌后再使用。 (一)各工作单元每天检查各无菌包的有效期及数量,并作好 登记。 (二)护士长及质控小组应随机抽查各手术间无菌物品管理情 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使用所有无菌包之前,均应检查外部和内部化学指示剂以 确保灭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