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
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试行)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保证本所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本所章程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所实行收案、办案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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