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探望权执行难的成因及对策

浅析探望权执行难的成因及对策 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第一次将离异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上升为一种权利。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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