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解读及分析整理(1)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条例:第十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腾讯文库企业所得税法解读及分析整理(1)企业所得税法解读及分析整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