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法制度
教师学法制度1。全校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次政治、法制、业务学习。2。政治、法制、业务学习分全校和按部门、年级组集中两种形式,分别由政教处、教务处和年级组长召集。3。全校集中时,由主持会议领导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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