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检查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注明。2、项目部施工使用的各类标准图,施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 、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 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检查目录, 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注明。 2 、项目部施工使用的各类标准图,施工技术部门应完 整保存一套。其他技术资料一般专人集中管理,本单位有 关人员借阅文件资料应办理登记手续。 3 、全部工程竣工移交后,应按科技档案管理规定,清 理设计文件及各项资料,分别按留用、归档、上交、销毁 等方式予以处理。 4 、停缓建工程设计文件资料和施工记录由技术部门整 理立卷,装箱保存。 5 、项目部的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立卷。卷内内容包 括:开(复)工报告、施工调查资料、施工设计文件、变 更设计协议、记录、通知单或图纸、技术交底资料、施工 组织设计、复测资料、工程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工程检 查证、试验检查报告单、工程质量分析资料、工程日志、 推广新技术的情况、施工要求以及本工程有关的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