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税收制度安排的对策分析与现实选择
企业年金税收制度安排的对策分析与现实选择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制度是养老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部分国家的企业年金金额在养老保险总额中占到50%-60%的比例。在我国,虽然国务院早在1991年发
企业年金税收制度安排的对策分析与现 实选择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制度是养老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部分国家的企业年金金额在养老保险总额中占到50%-60%的比 例。在我国,虽然国务院早在1991年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指出,提倡和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 险(企业年金的前身),但是直至2002年,全国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 职工仅有650万人,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4.19%,积累的基金 滚存额也仅为400多亿元。企业年金计划没有被普遍实行的重要原因 之一是政府没有及时出台与之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因为企业举办企业 年金计划不但要缴纳年金,而且还要承担一部分包括委托费、账户管 理费、托管费以及管理费等年金计划运作,不给予税收优惠,企业就 没有举办企业年金计划的动力。到目前为止,我国针对企业年金计划 的惟一税收措施,是国务院在2000年底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保障 体系的试点方案》中所做的规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 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但这不足以给企业提供充分的激励,而且 这个规定没有通盘考虑企业年金计划的其他重要环节,从现在角度 看,有些失之简单。 由于认识到企业年金计划在我国的长远战略 意义,劳动保障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在2004年年初相继发布了《企 业年金试行办法》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实行办法》,但是仍然缺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