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 1997年3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