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控室请示汇报制度
总控室请示汇报制度一、监控室日常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二、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
总控室请示汇报制度 一、 监控室日常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 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 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三、 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 告,科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 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越级请示报告。 四、 对煤矿和其他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 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五、 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如需购置物品,必须由局领导同意购置后方可统一 购置,不得自行其事。 六、 工作人员若有在本科室内能解决的问题,向室主任请示汇报;若有本科 室不能解决或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局分管领导或局领导汇报,事后再向科室负责 人汇报。汇报要做好充分准备,切忌草率、应付。 七、 工作人员在重大事项和重要的行政处罚、执法和行政协调等牵涉到煤矿 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局领导汇报和相关 科室、煤管所直接通报有关情况。 八、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若有与局各有关科室、煤管所及其他单位工作交叉、 矛盾,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以便科室负责人出面协调 解决问题,必要时可请示局领导帮助协调,避免矛盾激化。 九、 工作人员外出工作不能决定处理的事项,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暂时实施不 了的,要及时向主任报告局领导汇报。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