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法律公平的实现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法律公平的实现对机动车造成的损害适用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以及时救济受害人并促进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义务的履行。这一世界共通的责任原则被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采纳。但有些人认为,机动车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法律公平的实现 对机动车造成的损害适用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以及时救济 受害人并促进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义务的履行。这一世界共通的责任原 则被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采纳。但有些人认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 任过分保护行人,对机动车驾驶人有失公平。为此,本报特约长期致 力于机动车损害赔偿研究的于敏博士对这一责任形式进行全面解读。 他的观点是:减少和防止机动车事故是人类对交通事故的战争,而不 是人车大战,不能搞行人与司机的对立。要建设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无论机动车驾驶人还是步行者,都要履行自己在参与道路交通时的注 意义务,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共同努力消灭交通灾害。 为对应因机动车的使用带来的社会问题,世界各国的法律,对机 动车造成的损害,都无须加害人主观上有过失,也不要求受害人对此 举证,只要加害人不能反证自己没有过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此, 有学者称之为无过失责任,也有学者认为这是过失推定责任。 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道路建设与机动车的增长比 率差距过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数量少、质量差,交通法规有待于进 一步完善,大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秩序自觉性的培养还需要时 间等诸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成为当前我国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准 19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