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HCGL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OK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营和持续发展,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明确并实施对各岗位人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的控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营和持续发展,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明确并实施对各岗位人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的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规定»,负 责各类人员的招聘、录用,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负责对培训 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员工考核、奖惩和人事档案管理。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岗位任职资格规定»,负责本部门的 岗位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 第五条 各分管领导负责批准各部门«岗位任职资格规定»,总经理负 责批准«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规定»。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以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第三章 人力资源配备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岗位任职资格规定»,明确各岗位对 从业人员的学历、培训、工作经历、资格的具体要求,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编制«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规定»,明确对各 部门负责人的学历、培训、工作经历、资格的具体要求,并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门配合各部门负责人为各岗位配备与之相适应 的人员。岗位编制和人员的招聘、录用见《岗位编制及招聘管理办法》, 并执行《薪酬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