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工作职责
第一章 院务工作职责第一节 行政工作职责一、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各类计划、报告、总结等文件的起草打印、制发,及时按要求上报文件报表。(二)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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