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切实抓好我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为师生创设一个祥和、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

精品文章 《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切实抓好我院 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为师生创设一个祥和、 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信息与通信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稳定、 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真正把信息与通信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落实到每位师生中去,在全院上下形成一个人人关心综合治理,人人 遵守治安管理规则的良好局面,积极创设一个和谐、稳定、有序、安 全文明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二条,成立由院党政领导、院分工会、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 室组成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体制是。在院党委行政统一 领导下,实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领导小组领导本院各部 门有关人员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狠抓落实,齐抓 共管,切实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 第四条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并具体抓教师的工作,副书记具体抓学生工作,副院长具体抓实 验室工作,辅导员、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主任则具体负责本年级、本 “ 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各学生年级、各教研室和实验室要按照谁主 ”“ 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 ” 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强化群体管理的系统,使综治工作 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有人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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