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爆检查细则
电气防爆检查细则此细则依据GB3836国家标准为依据,以《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井下电气检查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指导稿件。特别注意吸收了兄弟矿
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GB3836 此细则依据国家标准为依据,以《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井下电气检查有关问题的若干规 定》(征求意见稿)为指导稿件。特别注意吸收了兄弟矿和其它煤矿集团 公司成熟的经验。本细则只适用于开滦集团责任有限公司范围内防爆电气 设备的检查及产品质量验收。 电气防爆检查若干规定及检查细则具体如下: 一、隔爆外壳,隔爆接合面 1、隔爆外壳:能承受已进入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内部爆炸而不损 坏,并且通过外壳上的任何结合面或结构孔不会引燃由一种或多种气体或 蒸汽所形成的外部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外壳。隔爆接合面:隔爆外壳各 个部件相对表面配合在一起,并能阻止内部爆炸后的高温气体向外壳周围 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传播的接合面。 1.1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含透明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判定该防 爆电气“失爆”。 2 1.1.1外壳有裂纹、开焊,面积在50㎝范围内,凹凸深度超过5㎜, 或因外壳变形影响电气间隙达不到规定。 1.1.2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内或外表面锈蚀。 a、防爆电气设备外壳非加工金属表面有大于实际壁厚15%或深度大于 2 0.5㎜面积大于1㎝(不含漆皮)的氧化层脱落为锈蚀。 b、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加工金属表面(指防爆接合面)发现有锈,用棉 2.1.a6 丝或布擦过后仍留有斑痕者,并超过《防爆电气设备隔爆面缺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