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奖励激励制度
XX企业对于专利奖励措施(提议稿)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本单位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调动广大职员主动性、发明性,促进知识产权结果产出,依据《中国专利法》及《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XX企业对于专利奖励措施(提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调动广大职 员主动性、发明性,促进知识产权结果产出,依据《中国专利法》及《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述专利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善所提出新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形状、结构或其结合所提出适于实用新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和色彩和形状、图案结合所作出富有美感并适于工 业应用新设计。 第三条 实施企业任务或关键是利用企业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发明发明为职务发明发明。职 务发明发明申请专利权利属于企业,参与发明发明活动职员享受署名权及取得奖励权利。 上述职务发明发明申请被同意后,企业为专利权人。 第二章专利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共事务部是企业专利事务主管机构,统一管理企业专利工作,其关键职责包含: 1. 制订企业专利相关标准化文件、制度和步骤; 2. 负责企业专利运行工作,包含专利发掘、管控、评审、申请、审核、回复和日常维护等; 3. 负责企业专利奖项、奖金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对接人事部门进行奖金发放工作。 第三章具体奖励方法 第五条 企业激励发明发明,对于上述职务发明发明,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明人 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