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落实、深化《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XX-2030)》,优化和合理配置毕节经济开发区的空间资源,促进毕节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并带动城乡统筹发展,使毕节经济开发区的城乡建
规划区包括金钟社区、小坝村、黄泥地、新场村、凤凰村、大仲村、刘华村、汉屯村、官坝 第一章总则 村、水塘村、中屯村、河尾村、豪沟村的部分区域,总面积22.82km²。规划区用地西至白马山, 东至原小坝镇新场村,南至青龙山,北至原小坝镇官坝村。 第一条 为了落实、深化《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XX-2030)》,优化和合理配置 第四条 规划原则 毕节经济开发区的空间资源,促进毕节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并带动城乡统筹发展,使毕节经济开 (一)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 发区的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有序进行,特编制《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 (二)产业为主,战略突破的原则; 称本规划)。 (三)三化同步,统筹发展的原则; (四)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原则; 第二条 规划依据 (五)战略引导,落实行动的原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六)动态发展,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第五条 规划目标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GB50137-20XX); 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作为支撑毕节经济发展的战略增长空间和产业发展的先行示范区,是以 (四)《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先进制造业为基础,产业发达、设施配套、生态环境良好、功能多元的“产城一体”现代新城, (五)《贵州省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批指导意见》; 城乡统筹示范区。 (六)《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XX﹞17号); (一)联动成渝,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提升园区产业结构与规模; (七)《贵州省省级工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二)加快城市化进程,带动乡村发展,建成城乡统筹示范窗口; (八)《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黔府函﹝20XX﹞319 (三)改善环境、强化服务、增加就业,提高城市品质,创建示范新城区。 号); (九)《毕节—大方城市总体规划(20XX—2030)》;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分图图则和附件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图件和分图图 第六条 (十)《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XX-2030)》; 则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 文本条款中带有下划线的内容及分图图则中确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绿地面积、基础设施 2号)等国家、贵州省其他关于城乡规划编制规范、技术规定及有关政策法规。 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为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其他技术性 内容规定可根据法定程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按相关规定程序优化调整。 规划范围 第三条 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处于白马山、青龙山和凤凰山三山所辖的三角形谷地,北邻海 在规划区内开展与城乡规划有关的设计、管理及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 子街组团,南接竹园物流园区。 毕节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规划管理。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