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稿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稿为实现学院整体发展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强化学院的教学管理职能,实行系(部、学院)二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各级教育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稿 为实现学院整体发展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强化学院的教学管理职能,实行系 (部、学院)二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 化,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原有的《福建交 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实行院系(部、学院)二级管理,教务处作为院级教学管理的职 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教学实施过程 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对教学质量实施评价,及时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 各系(部、学院)全面负责本系(部、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 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各系(部、学院)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 总体要求,结合本系(部、学院)的特点,制定本系(部、学院)的管理实施办 法,调动二级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做好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教学标准管理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院 专业培养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的编制及修订原则意见; 2、负责审核各系(部、学院)制定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负责专业教 学计划变更的审核; 3、负责汇编全院各专业的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标准。 系(部、学院)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培养教学计划修订原则规定,编制本系(部、学院)各专业的专 业培养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如需变更须经教务处同意,报教务 处备案;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学院制定的课程教学标准编制与修订原则,负责组织编写 与修订各课程教学标准。 二、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教务处职责 1、教学任务 (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下达每学期各系(部、学院)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 选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的教学任务; (2)负责编制各学年(期)教学校历; (3)负责审核、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各学期全院教学任务书; (4)负责审核教师的任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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