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与职业准入制度的思考
法学教育与职业准入制度的思考 第一,优化我国法学教育结构,根据院校自身的实际情况、教学资源,确立不同的教育目标。普及型的法律教育以普法为首要任务,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强化人们的法治观念;实务型法律
法学教育与职业准入制度的思考 第一,优化我国法学教育结构,根据院校自身的实际情况、教 学资源,确立不同的教育目标。普及型的法律教育以普法为首要任 务,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强化人们的法治观念;实务型法律教育应 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比方,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法律推理能 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还培养学生一个或多个相关领域的根底知 识,如经济学根本知识掌握的不好,就不能很好地处理民商法、经 济法类的案件纠纷;研究型的法学教育那么以培养法学教育和法律研 究人员为目标,更倾向于法学理论的学习与科研能力的提升。因 此,建议我国大专层次以及成人、在职性质的法律教育以加强人们 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为目标;本科层次、法律硕士教育应以培 养法律实务人才为目标,既要学习现有法律制度还要注重应用能力 的培养;法学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教育那么以培养研究型人才和法学教 育人员为目标。第二,尽快建立对法学院有效的准入控制体系。从 20世纪90年代至今,法学教育扩张扩招日益膨胀,已超出了社会 需求量。面对400多所可以授予法学本科学位的法律院校系以及法 学专业已经成为所有文科专业中就业率最低的现实,建立对法学院 系有效的准入控制体系,实现对法学教育有效的数量和质量规制, 已刻不容缓。 法律属于应用型学科,不能仅停留在书本上,它要与实际相结 合。要想很好的应用法律,就要具备分析法律的能力、概括法律事 实的能力、多角度的说服力、缜密的论证能力等。按照这个标准, 法学教育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1.真正落实案例式教学。案例教学是先设定条件与问题或者引 入实际案例,调动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主动思维,老师作为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