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地税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枣强县地税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的监督一、监督检查对象负责税收、基金(费)征收的行政执法主体二、监督检查内容执法主体、征收程序和依据是否合法三、监督检查方式执法督察四、监督
枣强县地税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的监督 一、监督检查对象 负责税收、基金(费)征收的行政执法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 执法主体、征收程序和依据是否合法 三、监督检查方式 执法督察 四、监督检查措施 1、税收执法质量考核;2、加强日常监控;3、实施执法督察, 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五、监督检查程序 省局督察内审、监察部门抽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税务人员未按规定行使权力的,对实施单位和个人依据《河 北省地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情节和造 成的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行政处罚决定有误的应予以更正, 行政裁量不合理的应予以变更。 枣强县地税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