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对施工合同履行的影响
不行抗力对施工合同履行的影响一一《建筑经济》不行抗力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影响1、概述“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许多建筑物倒塌并造成人员伤亡,受灾地区大 部分在施工程项目停工,许多在建工程出现了
不行抗力对施工合同履行的影响一一《建筑经济》 不行抗力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影响 、概述 1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许多建筑物倒塌并造成人员伤亡,受灾地区大部分在 “5.12” 施工程项目停工,许多在建工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 灾区重建工作已经有序开展,除在建工程毁损严峻或项目停建者外,大部分工程项目 已经具备复工条件。但由于地震的影响,许多地方的建筑材料被用作抗震救灾物资, 造成建筑材料短缺性涨价。同时,由于地震引发的大量川籍农夫工回乡救灾,致使工 程项目出现“农夫工荒”,农夫工工资大幅上涨。这对原来利润就极其微薄的施工企业 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面临巨额亏损。由此可见,地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产 生了较为严峻的影响,甚至确定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失衡。本文以此 为切入点,结合法律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土木工程施工合同 条件》中的详细规定,对不行抗力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影响进行分析, (FIDIC) 以期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有所帮助。 、不行抗力与不行抗力条款 2 关于不行抗力的定义,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即认为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 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所谓“不能预见”是指以一般人的推断实力无法预见某 种事务的发生;“不能避开”是指当事人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照旧不能避开某种事 务的发生;“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在某种事务发生后已尽到最大努力仍不能克服事 务所造成的后果。不行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难,政府行为及社会异样事务等。 建设工程中广泛运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年发布)(以 1999 ( 下简称《示范文本》)及《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 FIDICFIDIC 件》)中除对不行抗力进行定义外,还以列举的方式对其进行了详细说明。 值得留意的是,《示范文本》及《合同条件》都属于格式合同文本,不具 FIDIC 有当然的法律效力,仅在当事人将其作为双方认可的合同文本或在合同中引用时才对 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当事人运用或引用的《示范文本》、《合同条件》中关 FIDIC 于不行抗力的内容,以及当事人在专有条款中特别约定的不行抗力内容,均为不行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