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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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鉴于乙方已实地勘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的情况,查验甲方提交该房屋相关的手续、合同 和证件,明确熟知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且丙方已为甲乙双方提供了居间服务,为充分保护三 方的合法权益,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 各方共同遵守。 (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针对坐落于之房屋以下 简称该房屋)买卖及相关事宜所签署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和 《委托协议》作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价款组成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该房屋交易中甲方总房价款(不含税,即净得房价款,下同) (¥元整) 为人民币:。 2 、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 (不含税)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 第二条房款支付方式及房屋交付 整(¥元整)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定金收到证明,该定金在交易中自动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均同意于年月日当天与银行面签,面签当天乙方将首付 元整(¥元整) 款以自行支付的方式支付甲方,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 首付款收到证明; 3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二日内把房屋交付给乙方,于交房当日自行 办理物业交割,丙方陪同。在房屋交付前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以后发生的费用由 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 4 、以上事项若任何一方拖延办理,每延期一日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伍佰元整的违约 3030 金(延期在日内),若延期超过日,则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执行。 第三条税费的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 , 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由承担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甲方提供的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合同或相关产权过户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 效或房屋被查封等,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或无法领取新的产权证;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 甲方不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高房屋交易价格;或者甲方将房 屋出售给第三方的情形,均为甲方违约。 若甲方违约,则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 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