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利辛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利辛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利辛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利辛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 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 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安 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徽省 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修改后的的通知》(皖安 〔2020〕7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亳政办秘〔2020〕87号)和《中共利辛县委办公室利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利办〔2020〕52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