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学位评定工作基本操作规范
合肥学院学位评定工作基本操作规范学士学位办理程序(-)学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公示;(三)校学位办汇总、复核;(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颁发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