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监管基层好困惑

酒类监管基层好困惑中国有句俗话“无酒不成席”。酒类产品作为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直把酒类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

酒类监管基层好困惑 中国有句俗话“无酒不成席”。酒类产品作为日常消费量 较大的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近年来,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直把酒类安全监管作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专 项整治,酒类产品质量总体稳定向好,群死群伤的酒类安全事 。更可怕的 故已不再现,但酒类市场依然问题成堆,乱象丛生 是面对问题和乱象,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感到很无奈、很困 惑。 一、酒类安全监管的法律地位感觉已明显下降 号称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 正式开始施行。但对酒类监管来说,有两大遗憾:一大遗憾是 一直作为监管重点且本身具有安全风险的酒类食品未能成功 跻身“特殊食品”行列。二大遗憾是新《食品安全法》将酒类 安全监管的转致条款删除了。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规定“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 管理,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转基因食品和食盐 的食品安全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从《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上可明显感觉到已将酒类 食品按普通食品对待,不再享有“特殊监管”地位。 二、规范酒类流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成僵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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