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2015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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