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信任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担当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