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08年减%E8%BD[修改版]
第一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08年减%E8%BD【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9〕84 号 【发布日期】2009-05-07 【生效日期】2009-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08年减%E8%BD[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