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制度带来的-经营风险
内部制度带来的-经营风险一家中字头的大型央企A早年的一个地产项目位于深圳市中心。在前期筹资、招商的过程中,与一家位列世界500强的日本跨国公司B的连锁商场业务部门进行接触。几轮谈判后,日企B以非常
- 内部制度带来的经营风险 A 一家中字头的大型央企早年的一个地产项目位于深圳市中心。在前期筹资、招商的过程 500B 中,与一家位列世界强的日本跨国公司的连锁商场业务部门进行接触。几轮谈判后, BB 日企以非常低的固定租金与央企签订了二十年的租赁协议,并同时约定在卖场营业额 的一定比例与固定租金两者之间,从低计算租金(也就是说,如果营业额偏低的话,在租金 上还有优惠的余地。)。租赁方预付固定租金,次年度进行结算。 B10% 前三年日企的营业额非常低,投入的资源与成本也非常小,营业面积使用率不到; “” 三年之后,商圈逐步成型,营业额翻着跟头增长。然而,日方按照自己的财务会计方法 提交的财务报表显示,依营业额计算的租金远低于固定租金。所以,在几番内部讨论后,日 方企业开始向中方提出按照合约,即日方当然选择使用营业额从低计算租金,并用历年预付 租金的结余来冲抵下一年度租金的要求。 “”“ 中方认为,日企在搞小动作:日资企业申报的营业收入仅有卖场零售收入一项,即小 ” 票收入;而在商场的经营中,除了零售收入,还有进场费、租户租金收入、租户营业提成 — 收入这部分收入非常可观。中方早就暗暗在打肚皮官司,所以一收到日方发函,中方就立 即明确回函,称原定租金太低,物业费亦太低,通知日方欲调整相关租价,均按现行的租费 处理;同时将按卖场面积收取物业费用(仅此一项,就使卖场的费用飚升至日方难以承受的 — 地步)。更令日方想不到的是,中方自提出上述条件后,并没有留下任何让步的余地日方 如不照办,中方将停运通往卖场的电梯、封闭商场防火卷帘门,从而使卖场处于实际停业状 态。 日企百般无奈,临时采取了折衷的方案:如期交纳固定租金,不同意中方函件中提高相应租 金及费用的要求,并且诉至仲裁委。 仲裁开始后,中方的物业部门用广告牌等对卖场采取了围蔽措施,仅留了几个出入口,将原 来全开放经营的商场变成了封闭经营;同时,从地铁通往卖场的指示牌全部撤掉。进而,一 张大幅告示贴在商场入口处,称日方企业租给租户的场地均未经中方地产商同意,属于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