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修改(五篇范文)[修改版]
第一篇: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修改办理事项: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修改 受理部门:住建局 承办科室:建审科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受理) 联系电话: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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