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艳布艺公司销售通路管理制度DOC-营销制度表格
渠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渠道定义本制度所指渠道即营销渠道,是经由甲方签约主体公司(下称本公司)授权,面向消费者、装修公司、建材超市、工程市场等各领域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渠道。第二条 渠道关系授
-www.m448.com- 本资料来自 渠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渠道定义 本制度所指渠道即营销渠道,是经由甲方签约主体公司(下称本公司)授权,面向消费者、 装修公司、建材超市、工程市场等各领域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渠道。 第二条渠道关系 1、 授权经理商:指在约定销售渠道及指定区域内以授权经销商的身份,经销指定产品并提 供相关服务的经销伙伴。 2、 本公司与授权经销商之间不存在任何雇用、承包或共同投资关系,双方各为独立的经营 实体。 3、 授权经销商不具有代行本公司授权经销范围以外的任何行为的权力。 第二章渠道体系 第三条渠道体制 本公司的渠道体系采用授权经销制度,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共同履行经销合同所规定的事项。 第四条渠道管理机构 公司营销总部是渠道管理一级机构,各销售区域为二级管理机构,经授权的各区域经销商是 三级管理机构。 第五条各级管理机构职权 1、 营销总部:渠道管理制度及渠道管理方式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负责履行格项义 务和责任,执行经销商的选择、考核、调整、撤换及变更等管理事务。 2、 各区域经理:负责所属类别产品的销售工作,分解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渠道拓展、 门店建设、渠道日常管理并对各授权经销商进行支持与服务。同时还负责管理经销商、 配合经销商完成市场销售工作,执行公司的销售政策、产品政策组织营销等活动,代表 公司对专卖店实施管理、指导、监控和培训。 3、 各区域经销商:负责在指定区域内销售指定产品,配合本公司区域经理完成各项指标。 第三章商标管理 “” 第六条百艳布艺及百艳旗下品牌等是本公司统一的品牌商标,是具有特定价值的资产, 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授权经销商在取得本公司授权并履行《经销合同》期间,方可在规定的范围使用本 公司的企业商标、标志、标识。 第八条授权经销商在使用本公司商标时,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品牌形象的行为。 -www.m448.com- 本资料来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