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春个人画展服务合同
曹长春个人画展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洛阳金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着促进民间文化交流、振兴艺术产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选择乙方为甲方的画展提供全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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