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5-9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2 术语 2.1 建设单位 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2 设计单位 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2.3 施工单位, 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务的单位。 2.4 安全防范工程 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 2.5 工程规模 1994—03—111994—07—01 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成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实施 2.5.1 一级工程 100 一级风险或投资额万元以上的工程。 2.5.2 二级工程 30100 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万元,不足万元的工程。 2.5.3 三级工程 30 三级风险或投资额万元以下的工程。 3 工程立项 3.1 一级工程立项 3.1.1 一级安全防范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3.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a. 任务来源; b. 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c. 被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d. 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