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本站推荐)[修改版]

第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本站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本站推荐)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行政管理 1 .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治 校。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学校工作规范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民主和谐、健 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 方面。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 “” 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建章立制,依规治校。学校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 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教师、学生、德育、教学、安全、校园文化、体育卫生艺术、 资产财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并作为检查和考核教职员工的依据。 3 .分工负责,科学管理。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层干部岗位责任制。校长既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又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分 工负责部门工作,对校长负责。学校设置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对分管领导和校长负责。 4 .规范学校管理过程。制定计划。学校根据教育部门计划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每学年(学期)开学 前,要认真制定本学年(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组织教职工学习。各处(室)、 科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制定科室、个人工作计划,上报学校。实施计划。学校工 作计划确定后,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学校领 导值周、教师和学生干部值日制度,检查记录师生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情况、卫生安全情况以及学校的大 事,作为学校管理过程的原始资料,妥善保管。按时总结。学校各项计划任务完成后,校长或分管领导要 认真总结计划执行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每学期要总结评比一次,提出改进措施,表彰先进 集体和个人。 5 .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新学年开学前,抓好招生、入学和新生编班工作,落实人事安排和教学、生 活用房及设施。学校要组织人员检查校园安全;印发校历表、学生座位表、老师任课安排表、课程表、作 息时间表,开学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并执行;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校长要组织领导成员,对各处(室)、 科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工作和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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