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已经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