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政教处范文学校学生违纪规定
政教处范文之学校学生违纪规定 依照《中、小学日常行为标准》制定衡山县福田中心学校学生一般违纪:(一般违纪扣1分/人) 1:规定时间不佩戴规定标志 2:无故上课、集会、四操迟到、早退,无班主任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