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历史[修改版]
第一篇: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历史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一览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0.6%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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