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而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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