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济政字〔2012〕87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
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