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三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行方案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对于深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
三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行 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年”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对于深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事 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遏制目前安全事故高发势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保证 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贯彻党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防止 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贯彻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 措施,建立长期有效管理机制,整改安全隐患,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 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深入贯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微弱环节,认 真处理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 理制度,保证各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到达95%以上,有效防备和遏制重特 大事故发生, 保证今年四项指标“零增长”目完毕,推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深入稳定好转。 三、对象和范围 本次活动对象和范围是:矿山、化工、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建筑施工、民爆 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送企业;渔业、农机、水利、 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 业和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