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全文「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以下 条件: “(一)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 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那么,对被 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 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 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 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根本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 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