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县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
县建筑垃圾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