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
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75号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工商联(总商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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