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环境风险管理办法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环境风险管理办法 1 总则1.1 为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的环境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预防行为,明确职责,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环境风险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的环境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预防行为,明 确职责,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工程。 1.3 环境风险是指地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所处的特殊地质环境和复杂的周边 环境而导致施工现场及工程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2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风险管理工作程序详见下图。 3设计阶段风险管理 3.1 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针对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进行风险分析评 估,确定降低或规避沿线重要工程的设计点,开展设计方案必选,汇总风险源和风险等 级,并制定处理措施,在施工图中作单项风险设计。 3.2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Ⅰ、Ⅱ级风险源进一步深化分析,进行专项设计。 3.3 在出正式施工图前,集团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审查。参加人员包括:总 工办、安全质量监察室、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及具备地铁建筑工程丰富施工经验的社 会专家。 3.4 在进行设计交底时,设计人员应对环境风险源、风险源的控制指标、处理措施进行 设计安全交底。参加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建设管理中心、总体设计单位、工点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加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产 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环境风险工程,邀请产权单位参加。 4施工阶段风险管理 4.1 工程施工前,在设计单位所作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和评价基础上,施工单位应进行工 程踏勘、环境核查,仔细、全面地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对工程周边建筑物、铁路、桥梁、 高架线、河流、地下建(构)筑物、地下障碍物、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做详细调查, 深入识别风险因素,形成周别环境调查报告和最终风险评估报告,报监理审查、建设管 理中心备案。 1 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