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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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西安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全市书法教育工作者、管理者和爱好者(含中小学生)自愿 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化民间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努力为书法 教育工作服务,开展书法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促进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物 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主管单位是西安教育学会。 第五条 本会设在西安未央区西航三校。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以城区为中心,发展会员。 (二)配合市教育局发展书法艺术特色学校。 (三)编辑会刊《校园写字报》。 (四)组织国家书法、写字等级考试工作。 (五)组织举办国际、国内的书法教学研讨会和书法交流、展览活动。 (六)完成教育学会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