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工作总体方针
信息安全工作总体方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信息中心及直属直管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提高中心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水平,实现信息安全的可控、能控、在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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