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管理职能及责任1、分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2、主管公司的工艺质量、运转操作、设备维修等生产职能管理,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职能及责任 1、分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 管领导责任; 2、主管公司的工艺质量、运转操作、设备维修等生产职能管理, 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主管皮辊、木管、试验室、验配组、通用工段、电气工段、基 本建设(含外包工程)等管理,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 领导责任,是生产部各职能小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4、负责公司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立项、审核,报总经理 审批后组织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 5、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因操作规 程欠缺而导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6、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对各分场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 领导责任,是各分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二、管理目标 1、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全面完 成; 2、杜绝生产部所辖范围内和各分场发生因工死亡、因工致残 1---4级(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本人负50%以上责任的机动车 辆事故)以及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的火警事故; 3、有效遏制生产部所辖范围内和各分场发生因工致残5级以下 (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本人负50%以上责任的机动车辆事故) 和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下的火警事故。 第1页共 17 页

